許多人感嘆,租房也要收稅了!也有租房客擔心,“羊毛出在羊身上”,房租會否因此水漲船高?房屋租賃稅真的開始征收了嗎?如何征收,怎樣繳納?會不會推高房租?日前本報駐合肥、武漢、西安記者進行了采訪得知,出租房屋是一種經營性行為,一直都要繳稅,只是各地實施上有差別。
合肥:管理辦法將出 但不涉及收稅
對于網上盛傳“合肥市近日出臺《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會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賃稅”的說法,安徽省合肥市房產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合肥的確準備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但還沒有出臺。目前初稿已經完成并交合肥市法制辦,近期將會公示征求意見,具體內容尚不確定。這位負責人表示,尚未出爐的《管理辦法》并不涉及網上熱炒的房屋租賃稅的收取,主要內容還是租賃房的組織管理。
那么,在合肥,出租房屋需要繳稅嗎?
記者從合肥市地稅部門了解到,出租房屋是一種經營性行為,屬于稅法規定的應稅行為范疇,一直都要繳稅。個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營業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合肥自2009年起就已經對出租房屋涉及的多個稅種實行綜合征收率征收,并不存在所謂的“租房稅”、“房屋租賃稅”等稅種,更談不上推高租金了。
記者了解到,由于個人出租房源較為分散、隱蔽,加上租賃交易不涉及產權交易,好多人直接私下簽訂租賃協議,如果交易雙方沒有備案意愿的話,政府很難監管到,所以目前對于個人出租房屋征稅操作起來難度較大。《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初稿中提出了對于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后需要登記備案的管理辦法,這或將有利于促進房屋出租征稅問題的解決。
武漢:房東和中介不知房屋租賃稅
針對“武漢近日出臺或修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對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賃稅”的說法,記者查閱了《武漢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根據相關條文,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是一項房屋租賃管理的政策。文中主要強調出租房屋的備案管理。該辦法從2011年3月15日就已施行,至今已一年多。
其中,第26條提到了要求出租房屋要“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如實申報租金,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并沒有提到具體按照什么規定,怎樣繳稅,也沒有提到出租房屋需要繳納多少稅。
在實際走訪中,多數接受采訪的房東和中介機構都表示,不知目前出租房屋需要繳稅,也沒有繳過稅。但也有房東提出,如果出租房屋需要繳納一筆稅,那么結果必然是會給租客漲房租。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葛建廷提出,即使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出租房屋確實需要繳稅,也應當建立在出租房屋充分備案的前提下。而實際情況是“目前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并不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房源情況,如果一家一戶地去查,每個出租屋都收集數據,政策推行的行政成本實在太高了。”
據估計,武漢全市有超過40萬套出租房,每年主動備案的不足2.8萬戶。
有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武漢市從2011年起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的平均租金為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大多數房租每年都會有一定的漲幅。租金并未因網絡傳言出現較大波動。
西安:政策曾提及 未曾收過稅
關于“西安將征收房屋租賃稅”的說法,記者1月16日從西安市政府有關方面了解到,針對此問題,目前當地尚不具備實施條件,沒有展開摸底調研,具體工作也未啟動。
在2012年10月16日第25次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確實討論并原則通過《西安市綜合治稅工作實施意見》,同時曾提及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但會議上和《意見》中都未對房屋租賃中的稅收征管辦法做出任何決議和具體規定,所謂“擬征房屋租賃稅”屬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