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能力不高,旅行社不愿接待
“這其實是行業內的一個潛規則。”昨日,西安一家旅行社常年帶團去云南游的導游小段說,現在旅行社競爭很激烈。為了爭取游客,很多旅行社都打出了很低的價格,但這些價格,連買機票的錢都不夠。所以,旅行社就打出了低價的購物團,只有帶游客去購物,爭取購物點的返點。
“這些限制其實都是旅行社在挑游客。”小段說,“旅行團是在挑消費能力強的游客,這類游客購物多,導游和旅行社返點拿得也就多,他們自然愿意降低團費。而對于消費能力弱的游客,他們拿不到返點,自然就要多加錢。”
“一般報價比較低的都是購物團。”小段說,云南當地的旅行社都會統計游客的消費能力,一般學生和上了年紀的人消費能力較低,旅行社就會給這類人報較高的價格。而男性消費時屬于理性消費,報價也會高一點。記者、教師等人群,很多景點可以免門票,消費能力也不算太高,也屬于旅行社不愿意接待的游客。
“如果不愿意購物,最好還是報純玩團。”小段說,但純玩團價格肯定會高一點,一般在3500元左右。
西安市旅游局
將對旅行社進行規范
昨日,西安市旅游局稽查大隊王隊長稱,此類行為屬于地域性歧視行為。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簽訂合同時,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項目。同一旅游團隊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1.旅游者拒絕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的;2.旅游者存在的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但旅行社提供了與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務,或者旅游者主動要求的除外。”
王隊長稱,現行條例存在漏洞,對于旅行社在價格標準這方面要求還不明確,這也讓部分旅行社鉆了空子。
西安市旅游局將聯合工商、物價等部門對市內旅行社進行規范,對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旅行社將進行檢查處罰。
王隊長提醒市民:一定要選擇手續齊全、信譽良好的旅行社。要看清合同中的約定,對參觀時間和進購物店次數要詢問清楚。若出現旅行社欺詐、侵害權益行為,要保存好合同、發票等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