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安市北二環城北客運站門前,有條貫穿北二環南北兩側的人行天橋。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座人行天橋,發現賣砍刀及仿真槍的地攤的確挺多,有8個地攤。這些地攤大多是用一塊黃布或紅布鋪在地上,上面擺滿了各種刀具和仿真槍,包括彈簧刀、砍刀、匕首等等,最長的有80厘米長,同時還有賣一些藏飾和牛羊的頭骨。
“他們天天在這擺攤賣刀槍的,也沒人管管,我們也沒跟他們說過話。”一位附近的商戶說,明晃晃的刀具和仿真手槍堂而皇之擺在街面上,令人心中發怵。
記者發現,這些仿真手槍在外觀、重量上和真槍非常接近,只是子彈不一樣,仿真手槍的子彈是鋼珠,每袋鋼珠大概有100顆左右。一位中年婦女湊過來對記者說,一看你就像是懂槍的人,賣給別人120元,如果你想買,80元可以拿走,另外還可以送兩袋子彈。
記者問道,射程是多少,中年婦女回答說射程可達30米,可以用來打麻雀。說完,她便拿出一支手槍準備試槍,只見她嫻熟地拉開槍栓,將鋼珠子彈推上膛,然后對準一個紙板進行射擊,隨著沉悶的槍響,子彈射出,紙板則被射穿。
根據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規定,管制刀具的佩帶范圍和生產、購銷均有法定手續。經銷管制范圍內刀具的商店,必須經縣以上主管單位出具證明,公安機關批準。違反本規定的,公安機關應予取締,沒收其刀具,并按照有關條款予以治安處罰。有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