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停止供水最高罰5萬元;儲水池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西安市政府法制辦昨日公布《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草案)》,即日起至6月20日,公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現在很多高層建筑都有儲水池,《草案》規定,二次供水設施的儲水池(箱)每半年至少要清洗、消毒一次。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應由專業清洗單位進行。
《草案》明確,城市供水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水水壓標準,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除緊急搶修外,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確需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的,應當在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壓24小時前通知用戶。對于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降低水壓通知義務的;將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供水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城市供水經營單位的供水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時,供水經營單位應在接報后立即組織搶修,并在24小時內搶修完畢。連續超過24小時不能正常供水的,城市供水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應急供水措施。
即日起至6月20日,您可登錄市政府法制辦網站查看《草案》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見或建議,可發傳真至86788348或發郵件至xafzbfgc@163。(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