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全市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秩序整治活動,進一步深化我市緩堵保暢工作,積極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有效治理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現象。
采取條塊結合
以塊為主方式開展
此次整治活動范圍包括城六區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主要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動員和集中整治,引導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使市區主要路口車不越線、人不闖燈、各行其道、秩序井然,交通環境明顯好轉,市民交通文明意識明顯提高。整治活動采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式開展,各相關區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是各自轄區的責任單位,公安交警、城管是各自轄區的行政執法力量。
街辦牽頭
安排人員輪流上街執勤
采取分片包干的辦法,將轄區的路口、路段逐級落實到街辦、單位和社區,由各街辦牽頭,安排轄區單位人員輪流上街執勤,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行人翻越護欄,兩輪電瓶車違法帶人、走機動車道,兩輪車三輪車非法載客、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阻教育;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對街辦的目標責任考核,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追究相關責任。
對違法行為
實施分類處罰
合理安排交通、治安等警力投入整治活動,強化路面執法,確?;顒映尚?;完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隔離等管理設施,保障自行車道暢通,給行人、非機動車出行創造條件;在主要路口設立行人、非機動車宣傳處罰站,對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暫按《陜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實施分類處罰,待《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出臺后按照條例規定處罰,對乘騎非機動車違法拒絕繳納罰款的依法扣留車輛;對暴力抗法、尋釁滋事、打罵執勤民警(協勤人員)、煽動群眾鬧事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理,符合行政拘留條件的,一律拘留,對不接受處罰,不能提供身份證明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并通報所在單位。
全面清理
人行道機動車違停
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對人行道機動車違停、占道修車、洗車、沿街乞討、散發野廣告等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治理,還道于民。由市市政局及相關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對各類影響行人通行的臺階、非法設置的隔離設施進行治理規范,對損毀的人行道及時修繕,占用人行道施工時應預留足夠的通行區域,確保行人正常通行。
此外,此次整治活動列入文明單位的創評范圍,把單位所屬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作為評選文明單位的重要參考依據;配合交警、宣傳部門設立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曝光臺,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為及時進行曝光。(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