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動物衛生監督所駐生豬屠宰廠的檢疫人員,明知該屠宰廠內屠宰病死豬,在收取屠宰廠的誤餐補助費等好處后,不履行檢疫職責,致一千余頭病死豬流向市場,給當地百姓身體健康造成巨大隱患。近日,黑龍江省寶泉嶺農墾法院以被告人許寶芹、孫德坤犯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一審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和三年。
原哈爾濱市香坊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檢疫人員許寶芹(女),退休以后被原單位返聘,與哈爾濱市香坊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委托人員孫德坤,共同被單位派駐到哈爾濱市香坊區興旺生豬屠宰廠擔任檢疫人員。2012月1月1日始,二人在屠宰廠擔任檢疫人員期間,具有對所有屠宰生豬按照規定的程序檢疫的職責。二人收受屠宰廠的誤餐補助費等好處后,在明知屠宰廠屠宰病死豬的情況下,仍然不經檢疫而出具合格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致屠宰廠1240頭病害豬被加蓋滾花檢疫印章后,流向哈爾濱香坊區中心市場、哈爾濱市橫道市場等地,給當地百姓身體健康造成巨大隱患。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