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
該細則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廢止。2016年之前,繼續執行考生本人高中連續學籍及戶籍均在陜滿3年的規定。
1個基本條件必須符合
2016年參加高考今年就得有陜西學籍
規定:自2016年起,隨遷子女在我省高考報名條件調整為:截至高考當年,高中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高一開始,就要在我省高中注冊學籍、連續就讀3年,并獲得陜西省高中畢業證書。
舉例:劉師傅三年前來西安做家電修理,妻子張女士為家政服務人員,女兒劉慧今年進入西安城東一所中學讀高一,如果劉慧想要在陜西參加2016年高考,就必須今年在陜西的高中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直至2016年參加高考。
3個其他條件必須符合其一
報考者的父母其中一方須在今年8月31日前有居住證
規定:如需在2016年~2020年期間在陜參加高考,則截至高考當年的8月31日,報考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的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
2.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持有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并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3.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常住戶籍在陜不滿3年,但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持有陜西省居住證,并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持有居住證時間和取得常住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
舉例:
如果劉慧2016年參加高考,那么:
1.今年8月31日前,劉慧及父親劉師傅或母親張女士擁有在陜常住戶籍;
2.今年8月31日前,劉師傅或張女士已持陜西省居住證,并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今年8月31日前,劉慧及劉師傅或張女士常住戶籍并未在陜,但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劉師傅或張女士任意一方持有陜西省居住證,并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持有居住證時間與取得常住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須在2016年8月31日滿3年。
5種情況不得在陜報名
《實施細則》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不得在我省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其他人員咋報考?
1.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必須常住戶籍在陜西,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陜西。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意見,公安部門出具戶籍審核意見后,由戶籍所在縣(區)招辦受理報名。
2.隨外出務工父親或母親在外省就讀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初次戶口登記并常住戶籍在陜西的,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3.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申請報名要帶5種證明
01
隨遷子女本人及父親或母親身份證件
02
父子或母子關系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