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西安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地下空間將進行有償使用。該《辦法》自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采取合資、股份制、獨資等形式,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
地下空間用地實行出讓和劃撥兩種方式。地下空間使用權,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償劃撥繳納的劃撥地價款及協議出讓繳納的出讓金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利用地下空間獨立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地下空間使用權出讓金按市場評估價減半收取。同時,《辦法》規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應優先發展地下交通、市政共同溝、地下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鼓勵豎向分層、橫向連通的立體綜合開發。(華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