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表示,這是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省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
《辦法》規定,在省級層面,省級黨委和政府是督察整改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省級黨委和政府還要建立督察整改領導機制,研究部署、統籌協調、督促推動督察整改工作。
《辦法》進一步推進督察整改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督察整改管理閉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組織開展督察培訓,指導督促各地、有關中央企業準確把握督察整改方案編制、整改實施、督促檢查、驗收銷號、定期報告和對外公開等工作要求。(總臺央視記者 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