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里讀懂良法善治】快評: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生態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指引下,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進入了立法力度最大、監管執法尺度最嚴、法律制度實施效果最為顯著的時期。我們要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通研究、一體落實,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從北京密云水庫大力推動法治保水的生動實踐中總結提煉有益經驗,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
進一步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中一度存在的突出問題大多與體制不健全、制度不嚴格、法治不嚴密、執行不到位、懲處不得力有關。為此,必須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盡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將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制定修訂環境保護法等30多部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著力構建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同時,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生態補償制度、河湖長制、林長制、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等制度,持續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密云區在北京市率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法治保水的工作意見》,建立“2+1”生態檢察保水制度,制定促進律師參與保水保生態服務意見,構建起系統集成的法治保水制度體系,為守護密云綠水青山提供了規范化、專業化制度保障。
進一步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2018年5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在建設美麗中國過程中,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不斷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積極妥善應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正是從問題入手,取得了良好效果。自2015年啟動試點以來,已實現兩輪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督察全覆蓋,并對6家中央企業和2個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督察,成為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實招。9月22日,“良法善治”網絡主題活動采訪團來到北京市密云區十里堡鎮王各莊村。據了解,2020年這里曾發生一起非法傾倒、填埋垃圾引發的污染環境案,密云區檢察院著力推動“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工作模式,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生態修復責任,讓違法者為污染行為買單,其示范與震懾作用讓此類案件在密云區大幅減少。這起2021年北京市首例非法填埋垃圾引發的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正是密云區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的縮影。
進一步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堅持系統治理、齊抓共管。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護生態環境,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堅持系統觀念,用系統論的思想方法分析問題,把系統觀念貫穿到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增強各項舉措的關聯性和耦合性。密云區變“九龍治水”為“一龍管水”,密云區水庫綜合執法大隊率先在全國實現水資源保護區域性綜合執法,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層的生動實踐。這一創舉增加了綠色發展的制度供給、強化了制度執行,成功破解了以往環保體制職責分散交叉、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較弱等“老大難”問題,走出了一條堅持依法治污、綜合施治、整體聯動的新路子,有效提高了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2022年8月30日,在習近平總書記給建設和守護密云水庫的鄉親們回信兩周年之際,密云水庫上游流域兩市三區五縣(承德、張家口兩市和所轄五縣,懷柔、延慶、密云三區)構建“1+3”法治保水深度合作新格局,在建立健全會商交流、加強執法司法各環節協作、深化專項工作合作、強化風險隱患聯防聯動等7個方面推進法治保水的深度協作,構建起跨區域、全流域執法司法協作的新格局,是深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中堅持系統觀念的最佳詮釋,也是對于習近平總書記回信的最好貫徹。
青山綠水令人流連,法治保水讓人憧憬。實踐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在法治力量的護佑之下,密云水庫的天會更藍、水會更凈、未來會更加可期。(劉宇軒 法治網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