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張宸熙 王槐建)小嶺鎮常灣村一組村民徐某于2001年5月因違法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今年2月,年近七十的他被釋放回到家中。回家后,徐某才得知妻子樊某五年前已改嫁外地,女兒已于三年前嫁到長安縣,因家境困難,徐某兒子常年在外地打臨工維持生計,徐某不足80平方米的土房顯的破舊不堪,家中像鍋、碗筷、被褥這些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沒有。小嶺鎮部分干部獲悉徐某已回到家中時,紛紛表示要幫助徐某,讓徐某重新恢復生活的信心。當徐某獨自坐在家中發愣的時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汪正柱帶領著鎮民政、司法和包村干部,帶來面粉、被褥來到了徐某的家中。當小嶺鎮干部了解到徐某有改惡從善,重新做人,但又擔心社會上歧視,恐怕政府對自己行動處處限制的心態時,鎮干部立即耐心對他講解各種政策,做好思想工作;考慮到徐某家中目前既無依無靠,又無經濟來源,鎮社保所和村委會通過努力,在其家附近為徐某爭取到一份稍微輕松的工作;鎮民政辦為徐某辦理了農村低保,并對他的房屋維修進行了修葺,解決了徐某的后顧之憂。看到鎮干部做出的一切,徐某感動的流著熱淚說到:“謝謝你們,你們都是我的恩人呀,請你放心,我一定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