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周鵬飛 侯向鋒)9月7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在商州對搶劫并致被害人死亡的罪犯尚二輝驗明正身,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尚二輝1988年1月13日出生于陜西省高陵縣,小學文化。尚二輝于2010年5月12日從西安市來到商州區楊斜鎮李灣村其外婆家,發現該村村民張某獨自經營商店,遂產生搶劫念頭。2010年5月15日21時許,尚二輝攜帶半塊磚頭來到張某的商店,謊稱購買漁具,趁張不備,先用磚頭,后用柜臺上的鋼絲鉗多次猛砸張的頭部,見張未死,又用磚頭猛砸張的頭部,又用棉被捂壓張的頭面部,致張某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尚二輝從張某商店內搶走現金1100余元和香煙數盒,后鎖住商店大門逃離現場。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以搶劫罪判處尚二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尚二輝不服,提出上訴。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