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王尚鋒)日前,20多名四川民工被困山陽縣色河鋪鎮近兩個月討要血汗錢一事經本報報道后,色河鋪鎮政府積極協調,雙方當事人最后達成協議,建筑公司按照約定基本給付了所欠四川民工隊的款項。
領到欠款后,一位40多歲的民工卻深有感觸地說:“現在干了活工錢難要很普遍,呼吁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保護我們這些弱勢群體,讓農民工打工也有社會保障!”這位農民工兄弟的話,深深的刺痛了我們,但這卻不僅僅是個案。
記者從1月22日市政府召開的依法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專題會上了解到,2012年,我市通過執法檢查、日常巡查、案件查辦,全力維護農民工權益,全市主動檢查使用農民工單位2208戶,涉及農民工人數6.84萬人,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79件,占全年勞動監察案件367件的76%;追發農民工工資及相關待遇7800多萬元,督促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2萬多份。
臨近年末,我市也按照中省統一部署,全市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和工會部門成立聯合執法檢查組,深入在建工地和農民工較多的工礦企業、酒店和超市等單位開展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962戶,涉及農民工3.96萬人,責令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7600多萬元,化解了農民工因討薪發生的群體性事件20余起。其中,我市某縣也曾發生了農民工集體上訪的突發事件,經過相關部門的緊急處理,得到妥善處理。
這些年,每逢年關歲末,“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幾乎都會成為一個必然定時出現的熱門話題,相關政府部門照例也會定期地出臺相應的政策通知:要求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通知。年年通知要求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但現實仍是“尚未得到根治”,問題究竟出在哪兒?
經過調查走訪,各縣區及市人社、工會等相關部門給出了答案,他們說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勞務企業依法履責能力較差。勞務企業作為支付農民工工資責任的主體,基本依靠發包單位撥付的工程款(或勞務費)來支付民工工資,其本身支付能力比較弱,加之承包工程一般都需要墊支費用,消弱了支付能力。一旦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必然導致工資拖欠,引發民工群體討薪事件。另一方面,受到宏觀調控政策和市場變化的影響,一些建設工程資金鏈斷裂,影響工程款撥付,引發工資拖欠問題。
——少數建設單位未能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在檢查中,有關單位發現,少數建筑總包單位沒有依照有關規定,積極履行對勞務分包企業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職責,工程款滯留在勞務分包企業或非法“包工頭”手中,致使農民工工資不能按時足額支付。
——非法分包和非法用工埋下工資拖欠隱患。由于建設工程普遍存在層層轉包、無資質的“包工頭”借用資質非法分包等問題,加之承建單位及其項目部對非法用工缺乏有效監督,農民工又處于弱勢地位,不能強勢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無法強硬要求工資按月支付,經常出現民工每月借支生活費,按工程進度年底清算工資等現象,到年底“包工頭”一旦發覺自己利益不足,就往往出現攜款逃匿、關閉手機,導致勞動監察機構找不到人,取證艱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遭遇障礙。而在勞動監察部門的日常巡查中,發現并指出建設單位沒有及時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責令其改正時,由于缺乏必要的剛性手段,部分建設單位對整改要求不理不睬,或者消極應付,日積月累,年底拖欠工資的數額較大,無力償還。
——本行政區域外用工單位責任追究渠道不暢。勞動監察實施屬地管轄原則,非本行政區域內的用工單位,勞動監察機構沒有行政管理權。本區域外用工單位在我市承建工程,工程由項目負責人管理,只注重質量和進度,不重視農民工勞資管理,農民工實名制名冊、考勤記錄和工資支付表等臺賬缺失和不規范現象嚴重,農民工勞動合同均存放在公司總部,出現工資拖欠時,用工單位不積極配合,勞動監察機構很難查找用工單位基本情況,證據難以認定,責任人難以確定,拖欠工資難以追討到位。
——勞動維權能力建設滯后。作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問題牽頭單位的人社部門,其勞動監察機構當前的機構規格、人員配備、執法裝備及能力、監管手段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面對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和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開展勞動監察時顯得力不從心。同時,縣區財政資金普遍緊張,出現重大欠薪的群體性事件,當用工單位無力及時支付拖欠工資時,政府應對乏力,被拖欠的農民工也不能及時得到生活救助,事態難以及時有效控制,影響社會穩定大局。
——此外,農民工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差,造成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過于簡單,致使發生工資拖欠時缺乏法律依據。
這些都是造成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普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