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肖 蓮)農村集體“三資”是村集體最重要的“家底”,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物質基礎。近年來,我市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納入集中整治和鄉村振興核心工作,聚力推進登記頒證、清產核資、集中整治等重點工作,有力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截至目前,全市1271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共計178.25億元農村集體資產均造冊登記并納入國省平臺管理,初步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規范化。
我市建立健全“市級督導、縣區統籌、鎮村落實”推進機制,明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主體,明晰集體產權權屬,壓實管理主體責任,全市1271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建盡建,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基本實現“一肩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建立健全,做到農村集體“三資”“有資產可管、管資產有人、有人管資產”。
為全面摸清農村集體家底,我市嚴格按照“建立組織、制定方案、清理清查”等“11步工作法”,對全市的農村集體資源型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全面清查,造冊登記并納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平臺。同時,強化集體“三資”監管和財務管理業務培訓,大力推廣應用“陜農經”信息平臺,對集體經濟合同和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實行系統記賬、線上審批、線上支付,全市98個鎮(街道)、1236個村(社區)實行會計委托代理記賬,1271個村(社區)賬務納入“陜農經”信息平臺實現數字化管理,1299個集體經濟組織完成會計初始化建賬,建立資產資源卡片40319個,登記合同14384份,發生銀農直聯3075筆。
我市還加大集體“三資”審計力度,扎實開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并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納入集中整治和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扎實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聚焦集體合同管理不規范、集體資產監管不嚴格、集體財務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深入排查起底,全面整改糾錯,切實堵牢集體資產流失的漏洞。累計清理集體經濟合同71997份,發現并整改問題合同40856份,清收資產306.09萬元,追繳合同欠款2567.61萬元,摸排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線索222件,向市、縣區紀委監委移交線索147件,立案處理42人。
制度是管理的基石。我市緊盯“三資”監管突出問題,不斷健全長效管理制度,出臺《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等制度,持續完善集體“三資”運營管理事前事中監管機制,探索制定《商洛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商洛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切實做好“三資”監管“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