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了進一步加快山水園林生態旅游城市建設步伐,提升城市品位,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促進商洛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解決當前市區交通秩序突出問題,為廣大市民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2011年6月8日至7月8日,在市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市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這次集中整治市區交通秩序的重點是:機動車無牌無證行駛、單牌行駛、故事遮擋號牌、酒后駕駛、車輛亂停亂放、亂鳴喇叭、公交車輛搶行、出租車輛呈45°角停放、三輪汽車、摩托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規越線亂穿、闖紅燈、逆行占道、不按規定時間和指定路線行駛以及軍警車輛濫用警報器和工程車輛隨意拋灑土渣等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交通設施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二、市區內的所有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和指揮,自覺抵制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通告中規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一律給予上限處罰、記分,對無證駕駛者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處以罰款;對無牌無證行駛、單牌行駛、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和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等違法行為一律依法扣留車輛并予以處罰;對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處罰并給予記分,同時,對通告中規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符合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予以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四、嚴禁三輪汽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機動和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主車道內行駛;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五、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切實杜絕通告中規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維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權威,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使廣大交通參與者能積極地投入到市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中。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