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國家4部委聯合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目前向社會征集意見已結束,35℃以上首次成為法定高溫天氣。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我省高溫津貼標準仍然按照去年的標準執行。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Ⅲ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規定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記者了解到,每到夏季,一些單位按照慣例便會給員工發放藿香正氣水、毛巾、水杯、風油精、白糖等降溫品,以替代降溫費或高溫補貼。殊不知,實物不能與防暑降溫費等同,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也是兩碼事,符合條件者可同時領取這兩個費用。
據了解,我省防暑降溫費執行時間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執行范圍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0元。(三秦都市報 記者 張維 實習生 黨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