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張鴻雁 郭毅春)為進一步提升我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能力和現代化水平,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在防災減災、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活動服務保障中的作用,近日,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措施》。
具體措施從八個方面對推進人工影響天氣高質量發展提出具體要求。一是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綜合監管”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及時解決人工影響天氣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建設集實時監控、自動跟蹤、自動預警于一體的市、縣人工影響天氣指揮平臺,提升現代化水平。三是加強人影標準化建設,全市固定和移動作業點的安全等級必須達到國家二級水平以上,消除安全等級二級以下的作業點。四是圍繞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庫增蓄水等生態建設做好綜合服務保障。五是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彈藥的存儲、運輸、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六是加強基層隊伍建設,注重培養、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鼓勵和引導有學歷的人員、退伍軍人加入基層作業隊伍。七是加大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新裝備和新技術的實驗應用。八是開展多形式的科普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