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天后,銷售顧問答復說銀行辦不了,只有豐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可以貸款。”黃先生說。無奈之下,黃先生在豐田金融貸了135800元,三年期,月利率9.69167‰。
黃先生說,整個過程中,銷售顧問既沒有提到別的開展同類業務的公司,也沒有提到具體的貸款條件、利率、時間等信息,直到簽合同時才知道貸款利率是多少。
記者試圖聯系此案中其他消費者,但消費者都不愿意公布姓名。“人家是賣方市場,不買它的貸款,車就不賣給你,不加價就很好了。”一位消費者說,“4S店一個區域就那么一家,要是得罪了4S店,以后修車還不知道他們怎么整你呢。”
專家認為,商業賄賂只是豐田等外資車企在中國精心布局的利潤榨取鏈條上的“冰山一角”。
“商業賄賂的利潤來自哪里?來自壟斷汽貸業務。壟斷業務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商業賄賂和人為制造的賣方市場。”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徐建明說,“某些車企用饑餓療法加上商業賄賂,在中國消費者身上一次又一次榨取利潤。”
事實上,正是日本車企7年前發明了一個屬于中國車市的專有名詞:“饑餓療法”。汽車生產企業通過有意控制產能,形成市場上的供不應求局面,達到在較短時間聚集較高人氣的效果。2005年,“饑餓療法”甚至被評為當年車市十大汽車營銷事件。
反擊商業賄賂尚需多方努力
據了解,除了杭州市工商局以外,寧波、金華等地工商部門也已對豐田金融在其轄區內的商業賄賂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規定,豐田應在收到聽證通知書的三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提出聽證要求。而聽證會將最終裁決對豐田的處罰。
截至目前,豐田方面尚未主動聯系當地工商部門。
目前,中國是很多跨國公司業務增長最快的地區之一,在華市場和利潤是考核他們業績的主要標準之一。據公開資料顯示,在過去幾年中,包括沃爾瑪、朗訊、百事可樂、西門子、德普等知名跨國企業均在中國染指商業賄賂。
“商業賄賂對社會公平、公正秩序和規則的腐蝕、沖擊,危害極大。”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說。
但是目前我國對商業賄賂的監管卻存在取證艱難、執法耗時耗力且處罰過輕的問題。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成林說,根據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賄賂除了沒收違法所得以外,最高只能處以1-20萬元的罰款。“而西門子在美國為商業賄賂支付了2億美元,我國的法律還有滯后之處。”
梅新育認為,國內的賄賂雙方效仿境外“成熟、先進”的商業賄賂方式非常迅速,而治理者借鑒別國相對成熟的反商業賄賂制度注定相對滯后,是今天跨國公司屢屢在中國上演“行賄門”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國反商業賄賂的法律條文過于分散,導致我國反商業賄賂力度貌似嚴厲而實則效果不彰。”劉成林建議,針對如何有效打擊涉外商業賄賂行為在我國蔓延,有關部門應盡早制定一部專門的涉外反商業賄賂法。
舉例說,我國刑法規定,犯行賄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犯受賄罪最高可處以死刑,而但對涉外行賄罪沒有明文規定。
據悉,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考慮在下一次刑法的法條修正過程中,將跨國商業賄賂納入其中。而修訂中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有可能將處罰額度提高到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