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處100元罰款;擅自變更燃料動力裝置的機動車,不得在道路上行駛;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用。即日起至8月15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集意見。
擅自變更燃料動力裝置
不得上路行駛
《意見稿》指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對機動車實行總量控制和制定車輛限行措施。禁止在機動車上安裝和使用接收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信號或者影響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正常使用的裝置。禁止在機動車號牌上安裝、噴涂、粘貼影響交通技術監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非機動車登記,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上道路行駛時,應懸掛非機動車號牌和攜帶非機動車行駛登記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還應當隨車攜帶殘疾證。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擅自變更燃料動力裝置。擅自變更機動車燃料動力裝置的機動車不得在道路上行駛。
已經投用的停車場
禁止改作他用
停車場(庫)的建設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按照城市停車場(庫)專項規劃和道路交通供需平衡的要求進行建設。停車場(庫)的設計方案,應符合停車場(庫)專項規劃。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核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前,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停車場(庫)竣工后,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庫)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未經批準,擅自停止已建成的停車場(庫)使用或將已建成的停車場改作他用的,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需求,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管執法部門,根據停車場(庫)專項規劃和各自職責,可以在城鎮道路范圍內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單位和個人擅自設置、占用、撤銷道路停車泊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穿高跟鞋拖鞋開車
罰款100元
《意見稿》指出,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不得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暫扣等不具備駕駛機動車資格的人駕駛;不得赤膊、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明知駕駛人無駕駛證、飲酒或者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不得乘坐。
非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牽引動物;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駕駛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12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同時,違反本條例規定,赤膊、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的,責令改正,并處100元罰款。
肇事逃逸受害人搶救費用
救助基金先墊付
《意見稿》還指出,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