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已經開始嘗試行使行政執法權。2009年,吉林省組建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并下發《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江蘇省為增加執法監察工作的權威性,不僅將主管機構名稱改為“社會組織管理局”,還增掛了“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牌子。
除去對社會組織管理的強化,在“社會建設”的大框架下,社區建設、社工建設等內容未來也可能被一并整合進民政部門,并得以強化。
但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名看來,這一方案仍不夠理想。民政部門要成為社會建設主體,應當整合國家發改委社會司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一部分職能,成立“大社會部”,從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角度展開社會管理改革。
不過王名也承認,這一方案難度很大,最主要是涉及各部門之間的利益博弈,“大部制改革,首先在部門層面就得取得共識”。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則認為,民政部門要強化社會建設,應當理順與各地社會工作委員會(下稱社工委)的關系。按照目前各地的通行設置,社工委隸屬黨務系統,但在北京等地已出現職能化趨勢,承擔了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社區建設等具體工作,由于其部分職能與民政部門重合,兩者在行使職權時經常“打架”。而社工委在中央層面并無相應設置,社會管理職能劃歸中央政法委、綜治委,帶有比較強烈的維穩色彩,“反而拖了民政改革的后腿”。賈西津認為,社會建設管理改革,必須讓社會組織、社區、社工都成為建設主體,而非維穩對象。
食品監管“無縫化”嘗試
在本輪“大部制”改革中,對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的整合將成為重點之一。其目標是要建立“統一監管”的體制,這也符合大部門體制所確定的“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的設想。
近年來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讓公眾感到焦慮和擔憂,也讓分管食品安全監管相關機構焦頭爛額,疲于應對。多頭監管、分段管理的體制,已成為制約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最大障礙。
目前,中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權分散在農業、質檢、商務、工商、藥監等系統中。以農牧業產品生產消費鏈為例,農業部門管理農產品(6.03,0.00,0.00%)種養環節,質檢部門管理加工環節,流通環節則由工商部門監管,最后的餐飲環節由藥監部門把關。由于涉及的監管部門和環節太多,且力量分散,分段監管體系難以避免縫隙和盲區,進而造成部門之間責任不明確、互相推諉,并使得食品安全事件一再發生。
2008年以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沈陽“毒豆芽”事件和河南“瘦肉精”事件等,皆使現有體制之弊暴露無遺。
此外,中國現行體制也與國際食品安全監管的發展趨勢相逆。以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為例,其按照產品種類進行職責分工,不同種類的食品由不同部門管理,農產品歸農業部管理,農產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由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負責,以此實現對產品流程的無縫監管,出現問題無法推諉。
實際上,中國一些地方嘗試,已為進一步改革提供經驗。比如,深圳和順德進行的“大部制”改革試點,便在食品安全集中監管方面做出探索,學界大多持肯定態度。兩地的改革模式大體相同,都將分散于原工商、質檢、藥監等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進行整合,劃歸給新設立的機構——深圳稱為市場監督管理局,順德則叫做市場安全監管局。
然而,深圳和順德的做法,也受到了現有管理體制的挑戰,最大的問題便是“一個媳婦要應付多個婆婆”。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王靜舉例說明這個問題,廣東省工商局召集重要會議,希望下級單位認真對待,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要有一位副局長去參加會議,同樣在質檢、衛生方面,也要設置副職對應。王靜認為,如果只在基層做部門合并,就會導致與上級機構對接時出現障礙,“中央層面應該首先理順這個問題,地方才好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