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印發《厲行節約嚴格經費管理的規定》,明確了按戰斗力標準花錢辦事、嚴格經費分配與審批、控制非急需基建投資、規范集中采購集中支付、從嚴管控會議集訓和公務接待開支等17條具體規定要求。
《規定》強調經費投向投量向“能打仗、打勝仗”聚焦,優先保障軍事斗爭準備、信息化建設、高新技術武器裝備建設、新型作戰力量建設、實戰化軍事訓練、新型軍事人才培養等重點,改進和加強預算管理,堅決防止重復建設、貪大求洋、鋪張浪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規定》規范了會議接待、紀念慶典、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以及公費出國(境)、自購車輛等財經事項,強調嚴格按標準、按程序、按權限管錢用錢。
《規定》要求加強資金支付、結算報銷等環節的管控,運用信息手段動態監控部隊賬戶變動和資金流動情況,推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嚴格控制現金使用,堅決堵住搞不正之風的財路。
《規定》要求加強財務經常性監督檢查,與紀檢、審計監督結合起來,強化懲處問責措施,增強財經法規制度的執行力約束力。(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