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走訪省城車市時注意到,不少消費者在購車時只關注汽車的價格、配置、性能等指標,對于車內異味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以前消費者對車內空氣質量普遍不夠重視,但豪車問題曝光后,不少消費者在買車時開始詢問空氣質量達到幾星級標準。”在省城太榆路一家4S店,銷售人員王興元告訴記者。
據了解,早在幾年前,國內車企如吉利、華晨、比亞迪等就增強了對車內空氣污染的重視程度。包括東風悅達起亞智跑、華晨中華駿捷FSV、北京現代ix35等車型均獲得了最高的五星級車內空氣質量,而一些諸如奔馳、寶馬、奧迪、雷克薩斯、皇冠等豪車卻沒有達到五星級標準,更有一些大家熟知的合資品牌車只獲得了二星或一星的車內空氣質量評級。“新車有一定氣味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味道太重,長時間難以消除,肯定會影響我對這輛車的選擇。”正在某品牌4S店看車的馬先生告訴記者,他準備買一輛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用,除了車子的性能,車內空氣質量的好壞也是他選車的一個重要指標,“因為這會直接關系到家人的健康。”
消費者應拿起法律武器投訴
針對豪車曝出的異味問題,太原市質檢所工作人員表示,企業為了盈利會通過各種辦法來降低成本,正是因為我國目前的相關政策還不夠健全,一些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才會選擇使用不環保且成本較低的材料。
該工作人員建議,作為受害車主,可以根據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向相關部門投訴。他認為,奔馳和寶馬等車使用致癌物質對車主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危害,屬于人身傷害,應該屬于汽車召回的范圍。
據了解,車內空氣質量并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2012年3月,由環保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正式實施,《指南》明確規定了車內空氣中有關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種常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的限值。但是,上述《指南》只是推薦性國家標準,而非強制實施。因此,質檢專家建議,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國家必須早日出臺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這樣受害的消費者才能運用更充分的法律依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2012年共實施汽車召回113次,召回缺陷汽車320.3萬輛,同比增75.3%。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召回事件中,豪華品牌的比例超過1/3。這讓不少消費者感到費解,在他們的印象中,“豪車”就等于“好車”,為什么花高價買來的車還會因質量缺陷被屢屢召回呢?
召回問題多種多樣
近年來,一些豪車莫名其妙自燃,發生事故時安全氣囊沒有彈開,或者高速行駛途中突然熄火等問題常見,引起車主的廣泛關注。省城市民武先生是一名德系豪車的車主,他認為,雖然召回已經基本不影響消費者對汽車品牌的看法,但召回現象的增多,各類問題層出不窮,已經說明豪車質量下降了。
例如,寶馬去年4次召回,每次涉及的問題不同。其中在1月份,寶馬因輔助電子水泵缺陷在大陸召回了3400多輛MINI;4月份,因電子水泵缺陷,召回部分進口寶馬(BMW)7系、X5、X6,迷你(MINI)和勞斯萊斯汽車;5月份,因行李箱中蓄電池正極電線螺紋接口塑料套安裝存在問題,召回12萬輛寶馬5系、6系汽車;在8月份,由于轉向機控制模塊缺陷,電子助力轉向系統可能會非正常關閉,召回2500多輛3系、X1、Z4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