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消費者遇到汽車質量問題后,應該找誰來最終解決問題呢?北京中車時代汽車技術研究院汽車服務專家修正老師詳細解答了這個問題。
首先,要明確三包責任主體是誰,“汽車三包”第4條“本規定所稱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也就是說消費者遇到汽車的質量問題、沒有兌現服務承諾問題,由購買汽車的4S店來負責,簡單地說就是誰開發票誰對三包負責。以往車子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車主都會找4S店,但4S店需要向廠家申請技術鑒定,出現的問題能否保修由生產廠家決定。因此,現實是4S店和廠家會推來推去,問題常常是得不到及時的解決。“汽車三包”的實施將徹底改變這種情況,4S店成為主體,消費者找上門時,“申請”、“上報”、“等等”這類回答就不能再出現了。“汽車三包”第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法人三包責任要求”。而且,4S店還會主動地、盡快地解決,因為“汽車三包”規定,維修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時間,4S店要提供備用車或支付補償款,并如果車輛在2年或5萬公里內,累計維修時間超過35日的,消費者可以換車。這充分體現了“汽車三包”促使企業提升服務水準,減少自己的損失。
雖然理論上,三包期內汽車有問題找4S店,但現實中總會有些問題得不到解決。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直接向縣市級地方技術監督局進行投訴,也可以在中國汽車三包網上進行投訴,三包網會轉給消費者所在地方質檢局來處理您的投訴。
地方技術監督依據消費者提供的投訴證據材料,將立案調查,對于問題復雜,地方局難以斷定結論的,將請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的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咨詢人員庫中的專家,協助地方局作出結論,對消費者和4S店雙方進行調節處理;仍有爭議的,消費者可以向消協投訴、申請仲裁或訴訟人民法院。地方質檢局在處理爭議時,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系統中填報爭議處理信息,接受上級質量管理部門、消費者、企業、媒體的監督。
地方局在調查中,發現4S店有悖于三包規定的義務,將要依據三包規定賦予的行政權力,對其限期改正、罰款等處罰。同時對本轄區內違規嚴重的4S店(企業)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中國汽車三包網站(國家質檢總局產品缺陷中心主管)公布消費者投訴的汽車品牌、汽車銷售4S店和爭議處理結果等信息。不難看出,99%的問題都可以在地方質檢管理部門給予解決。(文/記者 李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