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新興行業尚無配套法規,極易引發復雜經濟糾紛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酒后駕車將面臨極為嚴厲的處罰。由此衍生出的“代駕”業,正博得許多貪杯司機的青睞。然而,找陌生人開自己的車是否可靠?出了事兒向誰索賠?“酒后代駕”已引起了管理部門的高度關注。
代駕收費標準不一
記者按著廣告撥通了兩家代駕公司的電話。這兩家公司都以經營陪練為主,一聽是“找人代駕”非常高興。記者以司機的口吻說經常和同事去簋街吃飯,一旦喝“高”了代駕怎么收費。
一家公司說,代駕服務根據車型收費,“一般的中檔車四環以內起步費50元,再遠每公里加收2元。司機都是大公司的老師傅,駕齡15年以上。”記者表示,如果自己的車被刮蹭怎么辦?對方說,司機會帶著合同去的,如果是司機的責任他們會負責理賠。而記者詢問另一家公司,結果卻不一樣,業務人員說“起步費”要100元,而且車輛必須有全險,出了事有保險公司理賠。記者表示自己的車只上了“第三者責任險”,該業務人員回答:“這樣的車我們不接。”
工商發布“代駕警示”
作為一種新興行業,“酒后代駕”近一時期正充斥著各媒體汽車服務類廣告的版面。作為監管部門,東城工商分局日前率先向媒體發出了“酒后代駕廣告警示”。
代駕廣告要求媒體和廣告公司“四嚴查”。首先,嚴格審查代駕公司的主體資格,是否具備索賠能力。其次,代駕司機的戶口所在地應為本市。第三,代駕司機是否具備上路經驗,有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交通違章記錄。此外,廣告主還應出具被代駕人員、車輛財產安全保證書。
東城工商分局廣告監管科副科長楊昌聚說,他們近期發現,一些媒體的酒后代駕廣告量急增。出于職業敏感,他感到目前國家還沒有一套對代駕業的管理辦法和規定,因此有必要提醒媒體和消費者注意。市工商局廣告監管處負責人也表示,“酒后代駕”的廣告監測非常及時,類似“警示”今后有望向全市發布。
出了事故理賠無據
據楊昌聚介紹,根據各媒體的廣告,粗略統計全市有二三百家代駕公司。不少汽車租賃、陪練公司都是看到代駕賺錢,便從社會上招募司機匆匆上馬。
他認為,代駕公司的最大問題就是具不具備“合法資格”,有些小公司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沒有。另外,代駕公司能否有效理賠?司機駕駛技術是否嫻熟?一旦車輛發生盜搶、失竊等事件,對消費者來說極易引發復雜的經濟糾紛。
記者通過調查也發現,代駕的收費若以80元計算,刨去司機往返的交通費,代駕公司的收入相當可觀。各公司在電話中都會向客戶保證:“絕對安全,出不了問題!”而一旦發生事故,各家都沒有一個準確的“賠償標準”。
餐廳酒樓拒絕代駕
對于“酒后代駕”的安全性,一些酒樓的老板也表示置疑。眉州東坡酒樓的梁總經理介紹,全市的12家眉州連鎖店都不允許代駕公司“進門”。“就如同很多酒樓不提供‘代客泊車’一樣,因為車被刮蹭客人會找酒樓索賠,代駕公司不會掏這筆錢”。記者隨后又采訪了全聚德、陶然居兩家餐飲企業的負責人,兩家都表示目前尚不提供“酒后代駕”服務。
對于如何防止客人“酒后駕車”,眉州的梁經理表示,如今喝酒的客人基本都自帶司機。為了預防,他們還在店內明顯位置貼出了派出所的警示。(王一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