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賈書章 通訊員 李少偉)近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研究通過了商洛市食品經營許可實施“三證合一”指導意見。從2015年開始,我市將全面實行食品經營許可“三證合一”制度,即將以前下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保健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三項許可項目合并為一,符合條件的統一下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我市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三證合一”制度是服務于民、方便群眾辦事的重要措施,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三證合一”是在法律法規的范圍內,將原來《食品流通許可證》《保健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中涉及的資料受理及審核、現場核查和發證等需經過4個科室負責、12項許可過程、40余份許可資料進行進一步整合和精簡,整合為由一個科室主要負責,包含資料上報及審核、現場核查和發證3項許可過程、12份許可資料,許可條件上更加注重對經營者資質、經營條件和誠信經營等影響食品質量條件的審核。實施“三證合一”后,我市食品經營許可將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發證,既有效解決了“一店多證”“審批手續多”“審批難”等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又節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避免了行政監管資源的浪費,是一項服務于民、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