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統籌城鄉客運資源,逐步形成城鄉銜接、方便快捷的客運網絡。鼓勵班線客運、公交線路向農村延伸,城區和縣城的公交線路要與通村客運有效對接,促使城鄉客運融合、銜接,促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使農民群眾能夠享受與城市居民同樣的現代交通服務。
(3)合理配置通村客運資源。打破通村客運市場的行政分割和地區封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城鄉、區域、企業之間開展多種形式合作,推進現有客運資源整合,發揮組合優勢,深化分工合作,在更大范圍優化通村客運資源配置。
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運營網絡
(1)加快通村公路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快通村公路建設,到2012年新建、改建通村公路6500公里,盡快形成干支相連、安全便捷的通村公路網絡。
(2)加快通村客運站點建設。把通村客運站點納入城鄉建設規劃,與通村路網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力爭到2012年,全市60%的鄉鎮建有等級客運站、65%的行政村建有招呼站。
(3)加大通村客運站點建設資金投入。省交通運輸廳對每個五級站補助35萬元,招呼站補助2.5萬元。市交通局在此基礎上對每個五級站再補助5萬元,各縣區也應增加通村客運站(點)建設的財政資金投入。根據“誰投入、誰收益”的市場化運作原則,積極爭取社會資金投資通村客運發展。
3、完善市場機制,規范市場秩序
(1)進一步健全通村客運法規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通村客運的技術和服務標準、規范;抓緊制定通村客運的配套制度,為通村客運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準入機制。適度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對申請經營通村客運支線、“冷線”或偏遠山區線路的,可簡化審批程序,優先審批。新開通村客運線路的經營者,可在經營期限內享有專營權;經營期滿需增加運力時,原有經營者享有優先權。通村客運線路經營期限可適當延長,支持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延續經營。
(3)強化通村客運市場監管。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把通村客運作為市場監管的重點,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保障合法經營者和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深入開展通村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交通、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要聯合執法、協調配合、齊抓共管、不斷凈化市場環境,規范市場競爭秩序。
(4)加強通村客運從業人員管理。建立通村客運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質量信譽檔案,制定通村客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強化駕駛員、乘務員業務和職業操守培訓,全面提升從業人員職業素質。
4、培育經營主體,創新運營模式
(1)大力培育通村客運經營主體。按照“政府引導、行業推動、企業自愿”的原則,采取產權重組、股份制改造和兼并聯合,引導經營者進行有效整合,逐步使通村客運市場以公司化經營主體為主導。對現有個體客運經營者和掛靠車輛,要按照省上關于公司化集約化經營要求進行資源整合,提高運輸組織化程度。
(2)創新和發展通村客運組織方式。結合農村客流小且不穩定的實際,通村客運要因地制宜,采取靈活多樣的組織方式,既可定線定班,亦可分區域劃片區靈活經營,根據農村的特點,可發公交循環班車、趕集班、周末班以及“紅白喜事”包車預約等形式,盡可能地為農民群眾提供乘車方便,
5、強化安全監管,提升服務水平
(1)落實通村客運安全責任主體。明確通村客運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要嚴把通村客運的準入關,凡不符合安全規定條件的企業、車輛、駕駛員一律不得從事通村客運經營。加強對客車安全技術性能的監管,督促企業主動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查。新增或更新的通村客車必須安裝GPS終端,實現安全狀況的動態監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鄉鎮政府通村客運屬地管理責任,并將通村客運安全監管納入鄉鎮政府的責任管理目標,實施目標責任考核,確保通村客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