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昨日通報一批涉嫌造假獲得減刑或假釋的典型案例,11名服刑人員因“立功造假”、“材料不實”被撤銷相關減刑或假釋。
在昨日通報的11起案件當中,有8起存在服刑人員違反監獄管理規定,被扣除改造分的情形,但這些扣分事實在申報減刑、假釋的材料中未如實反映。另有部分服刑人員通過虛構“立功造假”獲得減刑。
如在凱里監獄服刑的廖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服刑期間,凱里監獄以廖某發明“汽車減震保險杠”、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被監獄記重大立功為由,建議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為其減刑。2009年6月30日,該中級人民法院據此做出減刑裁定,將廖某的刑罰減刑一年零六個月。但經審理查明,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廖某發明創造系其為主完成。
根據通報,這11名服刑人員原本已被相關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獲得減刑或假釋,貴州省人民高院在復查中發現存在材料不實或造假情況后,撤銷了相關裁定,假釋人員被重新收監。 (黃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