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大副校長孫蘭雨(資料片)
聊大副校長孫蘭雨被查
任高唐縣委書記時涉“刑拘議政者”事件
13日,(山東)省紀委網站公布,聊城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聊城大學官方網站顯示,在現任九名校領導中,孫蘭雨排名第七,任黨委常委、副校長,協助校長負責服務社會、國內交流合作與發展聯絡、科技產業與開發、繼續教育與培訓、校園信息化建設、校地共建(人才高地安居工程建設)等工作;分管服務社會處(服務地方辦公室)、繼續教育學院、高新技術產業總公司、網絡中心(網絡教育學院);聯系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藥學院、社會體育部。
在調任聊大之前,孫蘭雨仕途的大部分時間在政府部門。他1984起任陽谷縣政府辦公室秘書,后升至陽谷縣副縣長,2001年調任高唐縣副縣長,2004年升任高唐縣委書記,時年46歲。在外人看來,孫蘭雨仕途一帆風順。
不過,2007年12月20日,《中國青年報》的一篇報道將他推向了風口浪尖。
據報道,2006年底,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王子峰和高唐縣一中體育教師扈東臣,因為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表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些看法,被當地警方拘留,原因是涉嫌“侮辱”、“誹謗”時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
2007年1月14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不準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檢察院,檢察院作出了對三人批準逮捕的決定。1月21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再次作出決定,撤銷對董偉的逮捕;十天后,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和“發現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由,分別宣布對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的案子予以撤銷。其后,董偉等人獲得一定數額的刑事賠償。
這一“刑拘議政者”事件被公之于眾后,2008年2月1日,孫蘭雨被免去高唐縣委書記職務,不久轉任聊城市援川辦副主任、援川前線指揮部總指揮。2010年9月,孫蘭雨被任命為聊城市發改委主任。其后,調任聊城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記者 宋立山 實習生 馬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