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處罰事由: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8條第2款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制作、復制、出版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二百五十至五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五百至一千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五百至一千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二千五百至五千張以上的;(2)販賣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五百至一千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一千至二千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千至二千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千至一萬張以上的;(3)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一千至二千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五十至一百場次以上的;(4)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三萬至五萬元以上的。
特別加重處罰事由: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8條第3款的規定,是指數量(數額)達到前款規定的數量(數額)五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