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劃界案建議摘要中,除了KPR區塊以外,其他區塊的內容也包括上述要素,而KPR區塊的建議內容只有6段文字,且未涉及上述要素。僅從內容結構上,就可以看出委員會對KPR的結論與其他區塊完全不同。其原因就是KPR是完全依據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的外大陸架區塊,而沖之鳥礁本身的法律地位受國際社會的嚴重質疑,且委員會本身不具備判斷沖之鳥是島還是礁的職權。其結果是委員會不能就KPR區塊作出審議建議。
進一步從內容上看,委員會關于KPR區塊的審議結論包括6個自然段,即建議摘要的第15-20段,各自然段的內容分別是:第15段:委員會憶及第24屆會議的決定,即委員會不應對小組委員會撰寫的沖之鳥礁區塊的建議采取行動,除非委員會另作決定;第16段:委員會注意到,2012年4月,中、韓、日三國分別針對沖之鳥區塊再次向委員會提交了照會;第17段:委員會引述中國照會的部分內容“相關爭端本質上是沖之鳥礁能否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爭端,是相關海洋空間應歸屬沿海國管轄還是歸屬國際社會共有的爭端”;第18段:委員會引述韓國照會的部分內容“關于沖之鳥礁法律地位存在爭端”;第19段:委員會引述日本照會的部分內容“日本認為,根據包括《公約》、《公約》附件以及《委員會議事規則》在內的相關法律文件,中國和韓國關于委員會不應對沖之鳥礁相關區塊給出建議的要求是沒有法律基礎的。”第20段:委員會關于KPR區塊的結論集中體現在這一段。該段全文如下:“委員會考慮是否應對小組委員會撰寫的南九州帕勞洋脊區塊(KPR)的建議草案采取行動,并決定不采取行動。委員會認為其無法就建議草案中南九州帕勞洋脊區塊(KPR)的內容采取行動,直到照會中所述問題得到解決為止。”
通過上述委員會關于KPR區塊的結論,我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委員會并沒有認可沖之鳥是島嶼,更沒有認可日本以沖之鳥礁為基點的外大陸架主張。
二、關于SKB區塊建議
KPR區塊是日劃界案中唯一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的外大陸架區塊,委員會關于KPR區塊的建議最能說明委員會在沖之鳥礁問題上的立場。但是,日本外務省和有些日本媒體卻刻意回避委員會關于KPR區塊的建議,而試圖從委員會關于SKB區塊的建議中,為自己的主張找所謂依據。
SKB區塊位于沖之鳥礁以北,根據日本的主張,“日本陸塊在本區域的自然延伸包括東部的伊豆-小笠原島弧和西部的大東海脊和九州-帕勞洋脊。該區域上的島嶼包括東部位于伊豆-硫磺洋脊上的鳥島、大東海嶺上的北大東島、沖大東島以及九州-帕勞洋脊上的沖之鳥礁等等”。委員會部分通過了日本在SKB區塊的外大陸架主張,日本外務省相關人士據此推論認為委員會認可了日本以沖之鳥礁為基礎的外大陸架主張。他們的邏輯是:因為委員會認可了SKB區塊內部的九州-帕勞洋脊是日本外大陸架的一部分,并且沖之鳥礁是九州-帕勞洋脊上唯一出露水面的島礁,因此,可以推論委員會認可了沖之鳥礁是島嶼,且可以主張外大陸架。
日本外務省方面的這一邏輯是完全荒謬的。一方面,日本外務省方面故意回避了委員會關于不對KPR區塊采取行動的結論。這個結論本身就是委員會在沖之鳥礁法律地位問題上不持立場,也不對以沖之鳥礁為基點的外大陸架主張采取行動。另一方面,委員會關于SKB區塊的結論事實上也明確表明委員會已經把SKB區塊與沖之鳥礁問題脫鉤。換句話說,委員會認可的SKB區塊與沖之鳥礁毫無關系。
首先從技術上看。SKB區塊大陸架外部界限是根據坡腳點外推60海里的規則得出的。建議摘要圖27明確顯示了經委員會核可的生成SKB區塊的外部界線的坡腳點。從中可以看出,這些坡腳點與沖之鳥礁毫不相干。其次從圖件上看。建議摘要圖21是委員會引用日本劃界案的日本主張圖。其中顯示,日本主張的SKB區塊原本是以沖之鳥礁200海里線為南部邊界的。圖27是由委員會制作并說明委員會建議的圖件。在該圖中,委員會有意去除了SKB區塊南部的沖之鳥礁200海里線。此舉也正是體現了委員會對沖之鳥礁島嶼地位不持立場。再從表述上看。委員會關于SKB區塊的建議中提及沖之鳥礁的第158段完全是引述日本的主張,并非委員會的立場。日本外務省是把日本的主張直接說成是委員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