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到地方,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保障房建設只能按時間完成,不得拖延。按照“十二五”規劃36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中央要求各地政府必須將建設保障性住房列入每年計劃,并納入政府重點工作日程中,同時在土地經費方面給予經費保證。
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大步前進”,秦虹表示,保障房本身是政府的責任,如果政府不重視,保障房建設不可能有大的進展。
刻畫質量、公平兩條保障房“生命”線
規模擴大的同時,如何確保保障房建設的質量,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針對一些地方一度出現的保障房質量問題,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張學勤表示,保障房質量安全是“硬杠杠”,實行“零容忍”。在公開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相關主管部門全面推行質量安全永久責任制度,實行項目法人對保障房質量負永久責任。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工程管理處處長馬文革說,實事求是地講,我們對保障房的質量要求比商品房還高。“如果是商品房項目,出點問題還可以觀察修補,但如果是保障房項目出現問題,我們規定要求必須返工。”
據本刊記者了解,監察部、住建部已經將保障房工程質量管理情況納入了對各地約談問責范圍。
大規模地建設保障性住房難,管理這么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更難。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毛龍泉說,南京市開建了1000萬平方米的四大保障房片區,一個片區要容納二三十萬人,相當于重新建設了一個城區。
按照計劃,2012年全國將竣工不少于500萬套保障房,保證分配的公平公正、加快入市供應,是將保障房建設成果轉化為惠民成果的關鍵。
秦虹對本刊記者指出,關鍵是供求有效對接的問題。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對象和需求對象,怎么能夠有效地對接,而不是錯位,真正讓那些需要保障房的人能夠真正得到保障。
在本刊實地調研中,多位主管部門負責人也指出,公平分配已成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線”。如何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公平分配機制是擺在政府和社會面前的一個緊迫的課題。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說,公平分配要遵守兩個基本原則,其一,保障房不能獲利。“為什么現在很多人愿意買經濟適用房,本來買了商品房的人也去買,中間有利可圖。”他說,“所以,保障房不能上市,有利就不可能公平,沒有利潤才能避免腐敗。”
其二,房型最小化原則。在實地調研中,王小廣發現,有些地方,廉租房面積有些比公租房還要大,保障房標準很高。對此,他評價:“這是不可取的,保障房沒有必要那么體面,戶型那么大,因為它是解決過渡問題,基本功能齊全即可。”
王小廣認為,秉承這樣的原則,可以有效杜絕一些人投機保障房的行為,然后,再加上各方面監督,才能發揮良好的效果。“監督必須有一個好的環境,如果保障房是一大塊肥肉,監督肯定起不到好的效果的。”他說。
具體實踐中,各地已開始一些探索,在統一搖號、公開銷售、電視直播、全程公正的同時,江西省在保障房分配中建立起“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制度,即先由申請人自己填表,居委會如實調查評議,符合條件者張榜公示;居委會將公示結果報區政府,后者委托街道辦組織調查、復核,然后對復核結果進行公示;區政府將結果報市政府,后者委托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后,報市政府批準,并在當地政府網站和媒體公示。
深圳則對住房保障申請過程中出現的虛假申報行為,啟動了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先后召開了70場行政處罰聽證會,對261戶違規家庭作出了行政處罰,提高了審查的公開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