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當地一所駕校招收學員,六安市霍山縣公安局磨子潭派出所的警務人員為駕校進行招生宣傳,并將報警電話用于駕校報名。記者采訪時,該派出所所長稱,如果群眾認為不合適,“我們就不搞了。”
反映:駕校報名點設在派出所
家住六安市霍山縣磨子潭鎮的尤新仁(化名)告訴記者,該縣公安局磨子潭派出所為幫助當地一所駕校,將該所報警電話用于駕校報名,該所警務人員還參與駕校招生宣傳,為前來報名的學員辦理相關手續。
“這不合適吧?警務人員怎么能參與這樣的事呢?”尤新仁認為。
暗訪:報名點設在派出所辦事大廳
5月7日,記者來到磨子潭派出所。在該所大門外的院墻上看到一個廣告牌。該廣告牌上有“霍山駕校磨子潭鎮報名點地點:設在派出所內電話:5611055”的字樣,尤新仁說,“5611055”就是該所的報警電話。 隨后,記者以幫一親戚代為咨詢為由進入該派出所院內,并找到了設在該所辦事大廳的“駕校報名點”。該大廳內一名身著警服自稱姓金(音)的女性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她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駕校報名程序、繳費的標準和學駕駛等相關事項。她還向記者介紹,目前已有4人在該所報了名駕照培訓。她說,“你親戚”來報名時,“我如果不在,可以把學費直接交給在大廳里的其他民警,都是一樣的。”
解釋:“老領導”要求幫駕校做宣傳
磨子潭派出所所長羅時甫向記者介紹,霍山縣公安局一位離任老領導在當地一所駕校“幫忙”。今年3月,該“老領導”來到磨子潭派出所,要求該所為駕校的招生工作做宣傳。“我們就幫駕校做宣傳和報名,沒有收取勞務費用。”羅時甫表示,“如果群眾認為不合適,我們就不搞了。”
律師觀點:此舉顯然不妥
安徽晟成律師事務所律師程玉峰認為,駕校大多屬于私營企業性質,駕校的報名點開設在派出所內,有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公信力賺取利益之嫌。派出所的場地及辦公設施屬于社會公共資源,用于非公益性事業顯然不妥。警務人員作為公職人員,上班時間為駕校辦理學員報名事宜、代收取報名費顯然超出其職責范圍,這是《公務員法》絕對禁止的。“如果民警從中賺取勞務費用,更屬違規。” (江淮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