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本應是一個私密的社交圈子,但是如今,沒有哪個渠道不會被各種營銷、詐騙所侵襲,朋友圈里就充斥著各種各樣的詐騙陷阱,稍不留神就會中招。商南縣檢察院就微信“朋友圈”詐騙案件辦理提高釋法說理精準度、透明度、可信度和縱深度,取得良好成效。
據(jù)了解,利用朋友圈作奸的案例并不少,尤其賣假冒奢侈品的幾乎泛濫,隨著微信圈的不斷擴張,不法分子混入朋友圈實施犯罪的案子比比皆是。最近由該院受理的一起微信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通過在微信“朋友圈”中稱可以提供打折名牌包,利用微店先付款后發(fā)貨的交易漏洞,等別人付款后,不發(fā)貨或者用別的東西代替發(fā)給對方。
為此,為有效警示群眾謹防上當受騙,該院在官方微博上“'案'圖索驥”欄目專門集納了一些微信詐騙案件,梳理出微信詐騙手法,并支招提醒群眾使用微信時防盜防騙,并做出相關提示希望可以打消某些人的僥幸心理。如果在微信購物被騙,應當及時將與賣家的交易記錄、聊天記錄截圖。如果代購方的行為確實構成詐騙且金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詐騙罪立案,當事人應該及時向警方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該院聯(lián)合公安部門,在接到犯罪報警后及時發(fā)布預警信息,全面受理電信詐騙案件咨詢、舉報、求助、防范服務。通過積極主動走訪縣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lián)通公司等電信運營部門,以公益短信、語音提示等方式開展防范宣傳,全力打造立體式宣傳格局,努力使防范微信詐騙犯罪宣傳全覆蓋、無死角。
另外,該院組織干警深入社區(qū),舉辦多場“謹防微信'朋友圈'詐騙”專題講座,為群眾防騙“支招”,減少群眾損失,受到群眾好評。通過便捷的傳播效應,迅速轉變宣傳理念,以直觀、立體可感的圖文動態(tài)信息,從普法、監(jiān)督、圖解、到檢察官講堂堅持以案釋法、普法。
該院提示,網(wǎng)友在使用社交網(wǎng)絡時警惕各種陷阱,加強自身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防范意識,管理好個人信息,謹防淪陷在社交網(wǎng)絡的犯罪重災區(qū)。對于群眾反映的實施“朋友圈”詐騙的新情況,該院將及時更新預警信息內(nèi)容。(吳 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