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活動長達10年涉案人員多達40名受騙群眾遍及27省市區共計4萬余名
本篇精粹
3月2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會議指出,要進一步解決民間投資準入難的問題,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就在此時,涉案金額近40億元的安徽亳州“興邦”特大非法集資案公開開庭審理。和諸多數額驚人的非法集資案一樣,此案的根源仍然是規模龐大的民間資本難以找尋到一個“健康”的“出口”……
非常案件
法制日報記者李光明
“興邦”這個曾經令許多投資戶激動的字眼,近日再次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3月22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案人員多達40名、涉案金額近40億元的“興邦”特大非法集資案公開開庭審理。由于涉案人員眾多,在開庭審理的第三天(3月24日),公訴人還在宣讀起訴書。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興邦公司吳尚澧等人的虛假宣傳和高額利潤誘騙下,全國先后有27個省、市、區的4萬余名群眾參與了興邦公司的非法集資,至2008年12月15日案發,其非法集資額高達38.86億余元。
集資詐騙自稱“做好事”
1998年11月17日,吳尚澧、石峰、董正國等人設立亳州市興邦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吳尚澧任法人代表,并在各地建立分公司及服務中心,經營螞蟻、土元供種養殖、回收業務,但是因為養殖技術、市場銷售等原因,公司經營較為艱難。
2000年,吳尚澧、石峰等人在明知土元養殖會無力返還群眾集資款的情況下,未經國家有關機關批準,即以推廣土元養殖為名,以高利返還為誘餌,誘騙群眾參與投資土元養殖。
2001年,吳尚澧等人指派被告人程亮在阜陽市注冊阜陽綠邦仙人掌制品銷售有限公司,并負責阜陽分公司的非法集資業務。
2002年,吳尚澧、董正國、石峰等人引種“米邦塔”仙人掌后,在并無具體產品生產項目的情況下,即預謀以興邦公司的名義,以簽訂仙人掌種植回收合同為名,以高利返還為誘餌,誘騙群眾參與非法集資,進行集資詐騙。
而在庭審現場,興邦公司董事長吳尚澧在回答公訴人的提問時,不僅否認有罪,還以投資食用仙人掌從而填補國內仙人掌科技相關空白為由,自認有功勞,“自己是個企業家,是在做好事”,“不認為公司之前從事的集資行為是非法的”……
吳尚澧之后,石峰、張燕、廖開祥、王玉梅、王正君、董正國、孫祥云等興邦公司高管先后“粉墨登場”。
而他們的法庭陳述與吳尚澧可謂是如出一轍,都對檢方的指控提出異議,有的甚至稱對公司的集資模式并不知情。
早有“披露”但未引起重視
根據檢方的指控,為推動集資活動的開展,吳尚澧指派董正國與他人負責集資推廣和組織群眾參觀;指派石峰等人,負責仙人掌基地建設,以及仙人掌種植回收和接待群眾參觀。
據一位集資者介紹,興邦公司每年都會召開年會,公司高管全部參加,還會邀請眾多集資戶代表參加。年會上,公司高管都會大力宣傳興邦公司及其產品,以鼓舞投資戶的士氣,消除他們的疑惑,“到案發后,我們還認為興邦是不會出問題的呢,直到庭審才知道上當受騙了”。
2003年10月,被告人王正君進入興邦公司擔任財務總監,后在吳尚澧的授意下,起草了《仙人掌聯合種植合同書》,“號召”農民與他們簽訂“致富合同”,其中一款是種植一畝地的仙人掌,當年就可以獲得純利潤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