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資深記者則提出了這樣的疑問:“禁酒令”不應只管束新聞從業人員,對其他行業也應該下達這個命令。但是,針對許多行業比新聞行業更加迫切需要禁酒而沒有禁的前提下,對新聞工作者先進行禁酒,不知道江門市這一做法的真實目的是什么?
“其實‘禁酒令’適用于各個職業,只有弄清楚江門這個專門針對媒體記者的‘禁酒令’出臺的意圖和目的,才能夠對這件事下結論。”法律界人士楊先生則認為,“公安部針對公安機關的‘五項禁令’中規定民警不能喝酒,那是因為民警持槍上崗,醉酒會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新聞行業的工作性質與政府部門有著根本的區別,記者的工作也與政法民警和公務員不同,他們需要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要參加許多的社會活動,有時免不了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