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上一級環保主管部門,百色市環保局曾三次約談企業負責人,并于2011年下達《關于責令停止靖西農林選礦廠試生產的通知》等執法文書,責令企業停產整改。從企業屢屢泄漏看,整改顯然未達到預期效果。
自治區環保廳總工程師陳曉菲表示,自治區環保部門也曾受國家環保部門委托,對華銀鋁進行監管。但記者了解到,廣西各級環保部門做出的停產整頓處罰都是針對發生事故的礦區,而主體項目叫停最終是由環保部發出。
企業沒有采礦證生產是違法的。百色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劉忠雷說:“縣市兩級國土部門曾多次對華銀鋁的礦區進行叫停,而企業則有時停產,或待執法人員離開后又偷偷恢復生產。”
記者采訪了解到,華銀鋁是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五礦鋁業有限公司、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按股比共同出資建設。華銀鋁的主廠區在德保縣,每年對德保縣財政收入的貢獻有5億多元,占全縣財政的80%。
廣西大學環境學院院長李小明認為,一些污染事件表明,地方政府往往會因大企業對經濟、就業等的貢獻,對其處罰“投鼠忌器”。而一些有實力的大企業,則因為在當地財政中不可取代的地位而忘乎所以,在多次違規事故中產生“霸王心理”。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杜群等專家認為,國內多起企業污染事件表明,地方監管部門對于轄區內大型央企或“納稅大戶”的監管“有責無力”。一些地方環保部門對企業的監管,往往只停留在口頭或紙面上,監管效果乏力。這樣在無形中也助長了企業的“霸王心理”,把環保部門的監管當“耳旁風”,不斷重復“污染-處罰-生產-再污染”的怪圈。專家建議,應在現有環保執法體系基礎上架構一個區域督查系統,對重大項目強化事前監督。(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