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個醫院出生,就在哪個醫院辦醫學出生證明。
所需材料有:醫學出生證明申請書、委托書、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以及戶口登記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孩子出生后30天之內,原則上必須由孩子的媽媽本人辦理,但由于產婦坐月子的習俗出門多有不便,可以由孩子的爸爸代勞,所以孩子的媽媽要親筆填寫申請書和委托書。
一般情況是給孩子取定名字即可辦理,姓名不能更改,關系接下來的獨生子女證、戶口等一系列身份驗證。整個流程中,沒有“準生證”這一說。
據我所知,非南京戶籍人士也要進行一孩生育登記證,需提供這些材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南京市非戶籍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南京居住不滿半年)、南京市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明申請表。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社區辦理,然后由社區報街道審核,在其《管理服務卡》服務記錄欄里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查驗記錄欄里加注“已驗證,屬初育”,蓋街道計生辦章。如此即可,也不算太繁瑣。
看了網友的吐槽,我們感到幸運,這種政策的幸運,完全可以覆蓋更多的人群。
簡化或取消“準生證”的地方試點
南京 新生兒落戶無需準生證
江蘇自2002年起就對居民取消了初婚初育準生證。
南京本地居民初婚初育夫婦生孩子不需要辦理準生證;流動人口也可在現居住地鎮(街道)辦理服務登記。
今年7月1日起,《江蘇省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辦法》施行,其中規定,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在現居住地再生育的,應當依法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南京當地新生兒落戶,無需提供準生證。流動人員要受到來自夫妻雙方原籍所在地的監管,孩子落戶,需要看夫妻雙方原籍所在地的規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