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旁邊的烤串攤、奶茶車一到放學就聚滿了學生,而這些小攤的衛生狀況令人堪憂,社會反映強烈。針對這一頑疾,江蘇擬立法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周邊擺攤設點賣小吃。昨天起,省政府法制辦就《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希望以立法的形式給小作坊和小攤販套上“籠頭”,既規范管理又方便群眾。
小作坊這樣管你看如何?
小作坊登記滿三年后要重新申請
小作坊多頭管理,權責不清,是市場魚龍混雜的重要原因。如今,對食品安全的管理職責主要都劃歸食藥監局,草案明確了食藥監局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管職責,規定食品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應當向縣級食藥監管局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為三年,屆滿后要重申請延續。若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獲取了登記,除了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外,還會被撤銷登記證,且三年內不再接受責任人的申請。
草案也對食品小作坊衛生、安全問題進行規定,如不得使用地溝油等。一旦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可被吊銷登記證,五年內都不得再從事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不得生產奶油冰淇淋、糖水罐頭等
草案明確五類食品禁止小作坊式生產,包括:(一)乳制品、罐頭制品等食品;(二)僅用簡單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三)專供孕產婦、嬰幼兒、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四)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五)國家和省規定的禁止生產的其他食品。這也意味著,酸奶、奶油蛋糕、奶油冰淇淋、糖水罐頭等都不得進入小作坊生產。
近些年曝光出的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都牽涉到大企業委托小作坊代加工、分包裝的問題。我省草案明確提出,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產企業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產加工或者分裝食品。
小攤販這樣管你看如何?
幼兒園、中小學周邊不得擺攤設點
在學校門口擺個小車賣奶茶、賣烤魷魚將被視為違規。
相對于小作坊,市民接觸到更多的往往是沒有固定性的流動食品小攤販,這類小攤小點今后將向定點經營的方向發展。草案規定政府部門應當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在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后,依法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食品攤販應當在其攤位明顯位置張掛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草案明文規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
報紙包油條直接賣?今后也不準了
食品小攤販的衛生管理在草案中一一有所列舉,比如一些早點攤,炸好的油條拿張舊報紙一包就算“包裝”好了賣給顧客,這樣的行為將被視作違規。草案中規定,食品攤販必須有健康證,具備相應的衛生防護設施,使用的食品包裝容器、工具和接觸食品的售貨設施無毒、無害符合衛生要求等等。
草案還規定,食品攤販不得經營生食水產品、裱花蛋糕和僅用簡單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違規者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及其原料,并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
如果您對此條例草案有何建議,可與省政府法制辦聯系。草案全文見http://.jsfzb.gov。記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