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4日發布公告稱,將于28日舉行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復查工作聽證會。據悉,聽證會將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監督員、群眾代表等作為聽證人員參加。因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依法不接受旁聽。山東高院將通過官方微博“@山東高法”及時播報聽證會有關情況。
為何開聽證會?
滿足公眾知情權
在刑事案件復查工作中采用聽證會形式,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并不多見。聶樹斌案復查合議庭審判長朱云三表示,山東省高院對該案的復查定下了兩個原則,一是復查要體現公開、公平、公正,二是要讓社會公眾、申訴人以及代理律師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從這些原則來考慮,我們認為舉行聽證會是比較合適的復查方式之一。”朱云三表示,公眾對案件復查工作了解不多,難免產生猜疑。舉行聽證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同時又保證案件當事人的隱私不受侵犯。“這次聽證會,將是合議庭法官在閱卷之外聽取申訴人代理律師和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的一個重要環節。”
哪些人員參會?
包括15名聽證人員
據悉,將參加此次聽證會的人員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件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二是原辦案單位代表,三是法院邀請的聽證人員。此外,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將指派2名檢察員參加聽證會,進行法律監督。
朱云三介紹說,本次法院委托第三方按照規定條件邀請了15名聽證人員參加聽證會,包括專家學者5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2人,婦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監督員2人以及基層群眾代表2人。
他表示,法院確定參加聽證的人員,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對該案能夠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法院為充分體現中立性和公正性,明確要求聽證人員沒有對聶樹斌案發表過評論性的意見。”
此外,參加聽證人員年齡需在45歲以上,有一定的工作閱歷,品行端正。
會議如何進行?
各方充分表達
在聽證會上,申訴代理律師將向該案合議庭法官充分說明申訴請求和理由。原辦案單位代表將介紹原處理決定認定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依據,出示相關證據,并就申訴代理律師提出的問題進行說明。
同時,聽證人員可以就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向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進一步了解情況,并就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向有關辦案單位代表進一步了解情況。“總的原則就是各說各話,充分向法官說明各自的理由和看法。”朱云三說。
朱云三表示,對于聽證會各方發表的意見,合議庭都需要認真考慮和研究。“法院以及合議庭是否采納和吸收他們的意見,標準就是這些意見有沒有充分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來支持。我們希望通過聽證會,讓社會公眾對案件復查工作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增強司法透明度。”
■復查進展
記者了解到,山東高院負責復查聶樹斌案的合議庭由5名法官組成,有兩名成員具備20年的刑事審判經驗,死刑案件審判與復核經驗豐富。為了避免互相干擾,合議庭成員均“背靠背”獨立閱卷,在聽取律師意見之前不允許交流意見。
2015年3月10日,合議庭全體成員前往河北實地調查核實。
3月17日,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開始閱卷。朱云三表示,凡是法官能閱的、法律允許公開的案卷,律師都可以閱。聶母及申訴代理律師表示,閱卷范圍之廣,遠遠超出他們的預期。
4月8日,聶樹斌案兩位申訴代理律師各自提交了代理意見。
4月20日,山東高院約談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向律師提供了河北檢察院復查聶樹斌案的相關卷宗,并告知代理律師山東高院將舉行聶案聽證會,請他們提前做好準備。
朱云三表示,目前該案復查工作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