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紀委監察局20日舉行定期新聞發布會通報,自2014年9月廣州市開展選人用人問題責任倒查和追究試點工作以來,已對涉及選人用人問題的10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介紹,廣州市紀委聯合市委組織部制定印發了《廣州市選人用人問題責任倒查和追究試點工作方案》,選取4個區(縣級市)、9個市直部門進行試點。對46名倒查對象開展選人用人問題責任倒查,對涉及選人用人問題的10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行政撤職處分1人次,誡勉談話4人次,誡勉約談3人次,并案處理2人次。
梅河清說,廣州選取的試點包括曾發生系列腐敗窩案的白云區、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等。這些發生系列腐敗窩案的單位,都存在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暴露出選人腐敗與用權腐敗交織的問題。在個別地方,利益關系侵害是非標準,形成了用人潛規則,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嚴重影響了政治生態。因此,必須進行責任倒查,嚴懲不貸,發揮監督作用。(記者毛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