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到8月期間,湖南省雙峰縣人毛謠祥租用海珠區墩和路301號801房,購買多臺西門子牌無線移動電話機、兩臺電腦等短信群發工具,用假身份證開立銀行賬戶,伙同謝立業(毛謠祥之妻)、譚省竹(毛謠祥之妻舅)、謝豐玉(毛謠祥之妻弟),向無線移動電話用戶發送可辦理低息貸款和出售套牌汽車的虛假信息,在被害人上當后,利用無線移動電話與被害人進行聯系,以需要預付利息等名義,欺騙被害人將錢款匯入他們所開設的賬號。
至案發前為止,4人共詐騙得手人民幣79800元,法院根據各被告人具體的犯罪情節和主觀惡意性,判處毛謠祥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其余3人分獲6個月和1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