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日前,由(河北)晉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涼(化名)強奸一案宣判,王涼因強奸未滿十四周歲的繼女小云(化名),并導致被害人懷孕墮胎,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七個月。
小云5歲時,母親改嫁到王涼家。去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王涼與13歲的小云發生性關系,并告訴其不要聲張;第二天晚上,王涼又故伎重演。今年2月份,小云的母親發現小云體形異常,帶其到醫院檢查后得知已經懷孕5個多月,住院后經中期引產,小云產下一男嬰。經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王涼是胎兒的生物學父親。
本案中王涼明知小云的真實年齡而與其發生性關系,并導致其懷孕墮胎,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故法院作出了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