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未婚媽媽阿葉致電記者說,自己被一名香港男子拋棄了近10年,獨自帶著女兒在東莞艱難生活,最近通過法律援助才追回了小孩的撫養費。她希望通過自身不幸的遭遇,提醒戀愛中的女孩子們要帶眼識人。
今年32歲的阿葉是河南人,10年前在東莞打工時認識了香港人阿強,兩人戀愛后很快就同居,并生下一個女兒小怡。阿葉說:“我們的生活也有過一段短暫的幸福,但好景不長,正當我憧憬未來美好生活的時候,阿強卻棄我們母女而去,拒不支付小孩的撫養費用,以致我們母女的生活陷入困境。我只能打零工住在一間房產證上寫著阿強名字的房子里,過著極度困難且不明不白的生活。今年4月下旬,在朋友的介紹下,我向樟木頭鎮司法分局求助,工作人員了解我的情況后,決定用法律援助來幫我們討回公道。”
受司法分局指派的李昭明律師說,“非婚生育的孩子也享有婚內生子同等的待遇,阿強依法應該承擔小怡的撫養費、教育費和醫療費。阿葉及小怡雖然是外地人,但在東莞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東莞向阿強提起訴訟。因此,在我們的幫助下,阿葉收集了有關小怡出生、與被告存在親子關系及被告在樟木頭財產方面的證據材料,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60萬元給原告。
記者昨日聯系阿強未果,據李昭明說,阿強在收到法院傳票后很快有了回應,“迫于法律的威嚴,他最終決定提出和解,愿意將自己名下位于樟木頭鎮的一套市值60多萬元的商品房過戶給阿葉,作為對母女倆的補償和撫養費。目前雙方已辦理好相關的過戶手續,阿葉也向法院申請了撤訴。但在小怡18歲之前,如果出現重大疾病,阿強仍要負擔部分醫療費用”。(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