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先生說,電梯無人管理,他擔心一旦出現問題,對誰都不好,為劃清責任,在居民們都同意的情況下簽了這份協議。
最新進展:正籌建業委會
對于富貴居小區的事兒,社區工作人員也很頭疼。10年來,富貴居小區一直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居民有意要重新聘請新的物業公司,但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成立業委會。這幾天,業委會成員名單已經確定,也有居民代表報名加入業主委員會,社區已將富貴居小區的情況向上級作了匯報。
按照正常程序,籌備業主委員會需要3個月的時間,針對于富貴居小區,特事特辦,縮短為一個月。這期間,社區將出面協調,會有相關的部門負責小區的衛生問題,但費用需居民自行承擔,他們也正在等待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處理。
律師說法
如合同關系未解除
物業依然承擔管理責任
這樣的一份“生死協議”到底能否劃清責任?吉林朗業律師事務所朱大勇律師表示,能否劃清責任完全取決于物業與居民之間的合同關系是否解除。如果物業確實合同到期,那這份協議簽與不簽沒有區別,物業已經沒有管理小區的責任,電梯也包括在內,所以出現一切后果應由居民自己承擔。如果物業與居民之間的合同關系并沒有解除,即使簽了這份協議,也撇不清責任,物業依然承擔管理責任。(新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