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線
肇事者:雨太大導致車禍
重慶商報:有群眾質疑事發當晚你喝了酒?
李科長:沒喝酒。
重慶商報:你沒看清前面的三輪車?
李科長:雨太大了,看不清楚。
重慶商報:你冒雨開車真是去巡查?
李科長:(沉默)
重慶商報:怎么不要求單位支付賠款?
李科長:目前是我“墊付”的。
律師說法
開車致死1人可判3年刑
重慶錦揚(江北)律師事務所潘興旺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