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史書民 劉 斐)丹鳳縣武關鎮段灣村白某某、孫某某夫妻倆因感情不和,妻子起訴到法庭要求離婚,法庭將白、孫兩人傳喚到法庭進行訴前調解,白某某不同意離婚致調解未果,調解結束后白某某在鐵峪鋪街道對妻子進行毆打,公安機關依法將白某某行政拘留。
6月11日11時許,丹鳳公安局鐵峪鋪派出所接到一群眾電話報稱:在鐵峪鋪街道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去現場處置,并對案件進行調查。
經調查:白某某與孫某某結婚后,經常因家務瑣事發生爭吵,繼而打架。今年5月份孫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到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同白某某離婚。6月11日,法庭將兩人傳喚到法庭進行訴前調解,白某某不同意離婚,調解無果后白、孫相繼離開法庭,離開法庭后兩人在鐵峪鋪街道再次爭吵,白某某用拳頭在孫某某頭部和面部進行毆打,把孫某某打得面部出血,倒在地上后白某某騎摩托車離去。
在查清案件違法事實后,鑒于雙方并沒有離婚,仍為合法夫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鐵峪鋪派出所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中孫某某不同意調解,堅決要求公安機關對白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7月7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丹鳳縣公安局決定給予白某某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目前,白某某已羈押于丹鳳縣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