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為何采用罰款的方式來處罰“不學習的學生”,王老師說,真正對于學生有約束力的處罰也就“停課”和“通知家長”,但這兩項處罰往往事與愿違,不僅影響學生學習,還影響學生心理健康,而罰款能讓學生吃到苦頭而又不讓學生家長知道,約束學生好好學習。之所以額度增加到200是考慮到讓這個處罰確實能引起學生重視。
“我很可能會被開除,很可能背罵名,但我問心無愧,我是為了讓學生學習,為了讓他們高考考個好成績。”王老師告訴記者,“罰款這個事情沒有爭議,絕對是違法違規的,我知道,但是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馬上就期末考試了,如果學生考不好,過完年孩子們哪來的信心參加高考?甚至都有人退學。”
王老師稱,商鞅“霸道治國”,二十年使秦國傲視群雄,自己這個新規的靈感正是來自“商鞅變法”。他說:“我看到了商鞅的成功,也看到了他的下場,我也做好了受處分的準備,只要學生考好,我無怨無悔。”
對于罰款所得的這筆錢,王老師告訴記者:“其實我打算期末考試結束一分不少都退給他們,但我的苦心不能說,說了就沒效果了。”采訪快結束時,王老師告訴記者,如果有比這更好的方法,他愿意采納。(大河網-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