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什么‘屬相不合’,全是他設計的圈套”,昨天,程女士來到市婦聯,投訴前夫騙離婚、騙財產,希望能奪回之前少分的財產。
程女士是宜昌市長陽縣人,初中畢業后到武漢打工,做過餐廳服務員、超市導購等。5年前,她結識了關先生,關先生在洪山一家公司做業務員,與前妻育有一子。程女士看關先生待她很真誠,并且是本地人、又有住房,就答應了關先生的追求。
去年10月,關先生突然提出要離婚,理由是兩人屬相不合,她妨礙丈夫的健康、財運和事業。關先生稱自己之前順風順水,可自從和程女士結婚后,就開始事事不順利,炒股虧錢、晉升受阻、遭遇車禍。
起初,程女士不同意離婚,后來看到丈夫態度十分堅決,她知道已無法挽回,只得答應。在分割財產時,關先生說,因為程女士“克”自己的緣故,讓自己在收入、事業上都受到損失,因此財產不能一人一半。
不久,程女士回去取自己的東西,前夫下樓買東西,程女士就拿起關先生的手機玩游戲。手機突然進來一條短信,程女士不小心點開,發現是一個女人發來的,內容非常曖昧。她查看此人以前的信息,發現竟多達幾百條,時間可回溯到他們離婚之前。
程女士恍然大悟,意識到離婚其實另有原因,“屬相不合”只是個幌子。前夫的行為讓程女士惱火不已。她希望能查詢前夫與情人的短信記錄或內容,作為證據,申請將財產重新劃分。
市婦聯權益部工作人員認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程女士可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