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負責人算了一筆賬,他所知道的一家本地拍賣公司,一次上拍藏品多達2000件,就以該公司收取的單件最低“相關費用”1000元來計算,一次拍賣會下來,即使未拍出一件拍品,也有一筆龐大的收入。
專家鑒定失誤不負法律責任
制假、售假、拍假這一鏈條中,“專家鑒定”成為十分關鍵的一環。目前的現實是,光環籠罩下的專家已越來越不被人信任。去年,“金縷玉衣”和“漢代玉凳”等國家級專家參與的鑒寶丑聞,更是令人不愿意再相信專家。
記者在暗訪“古今通寶”時了解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稱,所邀請的鑒定專家來自“北京中博”,均是具備鑒定資質的名家。記者了解到,該公司不少專家都是在全國各地“趕場”的專家,除了少部分“有頭有臉”外,大多并不知名。
“鑒定失誤不需負任何法律責任,專家為賺取勞務費信口開河,是常有的事。”有業內人士表示,很多時候專家名氣大,頭銜多,但實力并不一定比藏家強,“書本理論知識誰都會看,實際上手的物件,專家不一定有藏家多。”
律師說法
“法規滯后,消費者難占便宜”
北京德恒(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亞軍表示,藝術品投資屬于特殊行業,消費者在認為上當受騙時,卻往往并不在《消保法》的保護范圍。但作為有資質出具鑒定證書的機構,在不謹慎、未盡責的情況下胡亂出具證書,甚至將其作為一種斂財手段,主管部門應吊銷其資質。
對于消費者維權,武漢一家拍賣公司負責人則稱,在目前的相關規定、條款下,消費者往往都占不到便宜,“媒體也已多次介入曝光,但照樣愈演愈烈。”
他一再強調“做拍賣是吃良心飯”,同時他也承認,目前的拍賣條款及法律已明顯滯后,亟待更新。(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