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共青團商州區(qū)委 張馨月)共青團商州區(qū)委日期發(fā)出《商州區(qū)共青團組織積極參與平安建設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共青團組織制定和完善參與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進一步發(fā)揮廣大團組織和青年團員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努力為促進社會和諧作出新的貢獻。
意見指出,各級共青團組織要積極動員廣大團員青年,開展評安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在團員青年中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充分調動廣大青年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性,在青年中大力弘揚無私無畏、恪盡職守、無私奉獻的精神。動員組織團干部和團員青年從身邊事情做起,參與基層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配合做好人民調解等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動員和組織團員青年積極與各類犯罪活動、敵對勢力作斗爭,維護國家安全。深入開展“維護社會治安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動”,采取治安巡邏和看樓護院、鄰里守望等形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在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掃黃打非”等工作中積極發(fā)揮作用。要發(fā)揮青年中心、青年志愿者、優(yōu)秀青少年維權崗等各類青年組織和工作品牌的作用,積極參與社會幫教。廣泛開展“一助一”、“多助一”的結對幫教和服務,幫助本地為法青少年和刑釋解教人員改
過自新,防止重新違法犯罪。
意見強調,要以未成年人和中學生為重點群體,深入開展青少年道德實踐活動,引導他們自覺實踐社會主義道德,弘揚社會文明新風。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禁毒宣傳和自護教育等活動,幫助青少年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自護意識。繼續(xù)完善以青少年維權服務為核心,以各級優(yōu)秀“青少年維權崗”為終端的社會維權服務網絡,切實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應急救助等服務。